1、2009年以前的占补平衡台帐是否需要录入?
不需要录入到系统中。
对于与之相关的新增耕地尚未用于占补平衡的或暂未用完的项目如何填报,见本公告的第一部分第(三)项第二条: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尚未使用或暂未用完的项目如何填报?
2、占补平衡挂钩如何解挂、改挂?
在正式挂钩之前可以解挂,正式挂钩之后不能解挂。
解挂、改挂只能由进行预挂钩的人进行解挂、改挂。
解挂、改挂的操作见用户手册。
3、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否控制省内全部的占补平衡正式挂钩?
可以。
目前,省和市都能够进行正式挂钩,如果需要由省统一进行正式挂钩,则需要省从制度上统一规定为只能由省进行正式挂钩,同时将有关规定报部,部将从软件程序上进行个性化设置,以达到只能由省正式挂钩的目的。
4、易地占补指标如何分配?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向市级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配易地占补指标,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向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配易地占补指标。
三、关于数据的修改
1、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国土资源部后,如何修改错误数据?
一般情况下,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的项目数据如果需要修改,需向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提交申请时,要写明申请事由及需修改的具体内容。
对于特别明显的错误,如将坐标X、Y的顺序录反了,可直接与系统维护人员联系进行调整。
(项目科:周晓燕 上传)